当天20时50分许,交警四大队122指挥中心接到报警,称群英道南新区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辆三轮摩托车侧翻剐蹭一辆小型轿车,三轮摩托车上一名乘客头部、面部大量出血。接到报警后,执勤民警迅速赶赴现场。
通过现场勘查,民警发现三轮摩托车驾驶人自西向东行驶,为躲避对向车辆发生侧翻,车上乘客被碎玻璃割伤头部及面部。由于惯性,侧翻的三轮摩托车剐蹭到停放在路边的轿车。民警随即对肇事三轮摩托车驾驶人进行抽血留样。经鉴定,其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78.6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且此次事故中的三轮车为正三轮轻便摩托车,属机动车范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摩托车驾驶人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乘车人与轿车驾驶人不承担事故责任。
民警表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摩托车驾驶人因醉酒驾驶机动车,面临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且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