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介绍,当天7时许,玉田县东方名座小区3名业主停放在小区北门路旁的3辆轿车被不同程度地撞损,一旁还停着一辆车头受损挂有冀B号牌的捷达轿车,驾驶人已不知去向。
接到报警的玉田县交警大队事故中队民警立即赶到现场。民警分析判断,此起交通事故应为肇逃案,肇逃司机很可能因为拐弯不及而连撞停放在小区门口的3辆轿车。正在民警依捷达轿车号牌查找车主时,一名男子出现在事故现场,经询问该男子正是驾车肇逃人王某。
民警连续两次询问,王某均供述,案发当天,他驾驶轿车到东方名座小区送5名朋友,行至小区门口想向南拐,因车速过快而失控,撞到3辆车后怕赔不起,便弃车逃离现场。
民警根据王某提供的所送5名朋友的姓名、住址,将这5人传至交警大队分别进行询问。询问中,5人一致供述,案发当日,他们6人在一家烧烤店聚餐,其中王某喝了两瓶多啤酒。至夜间零时许,王某送5名朋友到东方名座小区门口时因车速过快未能正常拐弯,先撞上一辆奥迪轿车,该车借着惯性又撞击另外两辆轿车。
获此证据事实后,民警第三次询问王某时,王某见所送5人都说出了实情,才交代酒后驾驶轿车送朋友时因车速过快连撞3辆轿车后,惧怕警察查酒驾受处罚、赔偿不起被撞3辆轿车的经济损失,而弃车逃离现场的违法事实。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