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食品、保健食品方面
1、河间市宏祥食品有限公司掺杂掺假加工、生产卤肉制品案
2016年12月19日,河间市局接到外省协查,称“河间市宏祥食品有限公司”销售的熟驴肉检测出马源成分。在对该公司检查中发现该公司未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调查证实,该公司以马肉冒充驴肉的违法事实,共生产了22.5KG,货值1890元。任丘市局依法没收了该公司违法生产工具及违法所得1890元,并对该公司处以70000元罚款。
2、河北汇盈油脂有限公司未经许可从事食品生产活动案
2017年1月9日辛集市局执法人员在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河北汇盈油脂有限公司未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情况下在新租赁的厂区从事食用油生产活动。现场发现不锈钢油罐1个,空塑料瓶22个,标称“汇盈油脂”45箱(6瓶/箱),货值5400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条,依法对该公司作出行政处罚:没收食用油45箱(6瓶/箱),没收生产设备,并处以罚款人民币10万元整。
3、内丘县珍味烧鸡店涉嫌经营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案
2016年11月16日,邢台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内丘县珍味烧鸡店经营的猪头肉进行抽样检验,检验结果表明该批猪头肉亚硝酸盐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项规定,依法对该店作出行政处罚:没收违法所得140元,处罚款50000元,罚没共计人民币50140元。
4、张家口市桥西区某保健品经销店无证销售保健食品案
2016年底,根据省局12331投诉举报线索,张家口市桥西区某保健品经销店无证且未备案,以赠品的形式销售保健食品。张家口桥西区执法人员经现场检查发现,该店库房内存放有标示为“通达康”的疑似保健食品,共计约1200粒。该店涉嫌无证经营保健食品予以立案调查,目前,此案正在调查处理中。
(二)药品、医疗器械方面案例
1、任丘李某某生产销售“李氏奇效消瘤丸”等假药案
任丘李某某在淘宝网注册网店“李氏奇效堂”,网上销售“李氏奇效消瘤丸”等药品。上述药品由淘宝网上销售中药饮片的店铺根据李某某所开具处方加工成药丸,通过淘宝网交易完成后邮寄到李某某手中,李某某销售时将购进的药丸用牛皮纸袋分装,粘贴上由本人设计的标示有药品名称、主要成分、功能主治(适用范围)、服用方法等内容的标签。任丘市局依法扣押李某某从淘宝网上购进加工的药丸15箱(30袋),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2、宣化钢铁公司职工医院使用不符合强制性标准医疗器械案
宣化市局执法人员在对宣化钢铁公司职工医院妇产科进行国家监督抽样时抽取的KANG MIN牌一次性使用无菌阴道扩张器,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北京医疗器械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验为不符合注册标准的医疗器械。该单位的行为违反了《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六条的规定,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六条第一项对该公司处人民币20000元罚款
3、大厂县某门市无证销售药品案
根据群众举报,廊坊市食药监管部门依法查处了大厂县某门市无药品经营许可证销售药品案。经查,现场共发现无证销售药品,货值3574元,违法所得4069.5元。执法机关依法对该店予以取缔,并处以违法销售药品货值金额5倍金额共计38217.5元罚款。
4、衡水市桃城区明德全瓷义齿有限公司无证生产义齿案
2016年底,衡水市局执法人员根据群众举报线索,对衡水明德全瓷义齿有限公司进行了突击检查,经查,该公司涉未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生产烤瓷牙,执法人员当场对用于生产定制式义齿的原材料、半成品、成品和生产设备以及相关单据、账本等进行了扣押。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给予衡水明德全瓷义齿有限公司没收违法所得,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的设备、原材料、半成品、成品等并处50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