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继续实行常态化2个尾号限行的公告
根据《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7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和《保定市大气污染防治强化措施实施方案(2016-2017)》的要求,我市继续实施常态化2个尾号限行,与北京市、天津市同步轮换限行尾号。
2017年4月10日至2017年7月9日,工作日周一至周五分别限行3和8、4和9、0和5、1和6、2和7,以车辆号牌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为限行依据。
限行区域:保定市区东二环、三丰路、西二环、北二环(含以上道路)以内区域。
限行时间:工作日7时—20时,节假日不限行。
特殊时段及重污染天气Ⅰ级红色预警期间限行措施另行通知。
市区主城区黄牌照货车限行绕行措施继续执行,拖拉机、农用车、燃油三轮车禁行措施继续执行。
限行期间,将对违反限号规定的车辆进行电子抓拍,公安交管部门依法进行处罚。
2017年4月6日
唐山市
关于解除全市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理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市直有关单位:
经市环境监测中心站与市气象台联合会商,受冷空气过程影响,我市气象条件逐步有利于污染物稀释、扩散和清除,重污染天气过程将逐步结束。市重污染天气应对指挥部研究决定,自4月7日22时起解除全市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终止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措施。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严格落实责任,强化网格化环境监管,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促进空气质量持续好转。
唐山市人民政府
2017年4月7日
衡水市大气办
关于终止重污染天气III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受冷空气过程影响,4月8日凌晨,衡水市扩散条件好转,气象条件较有利于空气污染物稀释、扩散和清除。
经衡水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按照《衡水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要求,衡水市于4月7日24时解除重污染天气III级应急响应。
4月10日起京津尾号限行轮换
根据北京市政府通告,从4月10日起,北京将迎来新一轮尾号限行轮换。
自4月10日至7月9日,星期一至星期五限行机动车车牌尾号分别为3和8、4和9、5和0、1和6、2和7(机动车车牌尾号为英文字母的按0号管理)。
外地号牌车辆工作日早晚高峰,7时至9时,17时至20时,禁止在五环路主路、辅路及其以内道路行驶;工作日9时至17时,需遵守北京市尾号限行规定,限行尾号与北京号牌车辆相同,限行范围为五环路主路、辅路及其以内道路。
天津市将与北京同步轮换。
石家庄市政府的通知里表示,预警解除时间会另行通知,所以,下周一石家庄是否还将继续限行,要等最新通知。
另外,此次石家庄限号是因为这一轮重污染天气,并非常态化限号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