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3月以来,清河县县、镇两级督察组和县环保局联合开展全方位督察,对发现的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不到位的41个问题进行现场整改,对排查出的100多家“散乱污”企业全部采取停产措施。
今年以来,该县出台了空气质量保障实施方案、空气质量监督考核办法和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明确量化指标和评判标准,将治污染重点细化为燃煤污染治理、扬尘污染治理、工业污染治理、烟尘污染治理、机动车污染治理等七大项20多个小项污染治理措施。
启动燃煤锅炉“清零行动”,从源头上减少和防治污染排放。在全部拆除建成区和工业区燃煤锅炉的基础上,对全县域燃煤锅炉进行摸排,主要包括燃煤茶浴炉、经营性小煤炉、馒头房燃煤锅炉和餐饮门店摊点燃煤大灶。该县提出,4月底前,对县内220台燃煤小锅炉实现拆除清零,从源头上减少污染物排放。
健全环境监察体系,层层落实责任。该县健全环境监察体系,明确18个重点部门、6个镇和4个园区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重点,将职责和任务层层分解,将责任细化到人、分解到岗、落实到位,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向一级负责的联动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