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图 本报记者 李兵
一名8岁的小学生,在课间休息时不慎碰到同学的身体,结果被对方用膝盖“回击”磕伤了生殖器。住院治疗一段时间后,这名小男孩表示再也不敢回到原来的学校上课了。
昨日10时许,记者来到元氏县南吴会村,见到了8岁的强强(化名),强强讲述了事情经过。3月2日课间休息时,离上午放学还有一节课。当时,他从同班同学小刚(化名)身边走过,另一名同学推了他一下,他就面对面撞到了小刚的肚子。虽然强强解释并非是自己故意的,但小刚随后用双手扶着他的肩膀,抬起右腿用膝盖磕了他的下体一下,导致强强的生殖器瞬间疼痛不已,“到现在我尿尿的时候还很疼呢,龟头还有些红肿。”
强强的父亲王先生说,他的爱人贾女士当天下午2点左右接到强强所在学校老师打来的电话,赶到学校时强强已被带到附近村里的卫生室检查。孩子返回学校后,考虑到村卫生室的医疗水平,王先生随后带着孩子到县里的医院又进行了检查,并于第二天带着儿子到省会的医院进行了第三次检查。根据医生加强消炎的建议,强强于3月5日住进元氏县中医院输液治疗。3月12日出院后,强强说啥也不敢再回学校上课了,担心还会与同学发生冲突。无奈之下,王先生将强强安排进附近村子的另一所学校上学。
昨日11时许,记者来到强强曾就读的元氏县蟠龙学校。校长周聚芳说,强强受伤的时间不是3月2日上午,应该在当天下午1点半左右,当时是强强和小刚在教学楼楼道内玩闹跑动时,两人撞到一起后发生意外。强强受伤后,学校方面立即带着孩子就近检查了身体,并在第一时间通知了当事双方的家长。随后在各个医院的检查中,医生都称强强的生殖器存在包皮裂伤、龟头红肿,没有大碍。
■强强每天都要用这些药物外敷和冲洗受伤的生殖器。
在采访中,王先生称,他曾向学校索要了强强在校期间入的意外伤害保险的相关信息,但却未能在保险公司查询到强强入保的登记。对此,周聚芳现场电话联系到某保险公司,一位王姓主任告诉记者强强肯定入了学校要求的保险。周聚芳说,“事发后学校立即向保险公司报了案,关于校方责任险和学生意外伤害险的赔付,还需要一定的时间,我们正在收集各种资料。”
周聚芳称,在强强住院前,学校方面交给了王先生2000元治疗费用,表示如果不够还会增加。强强出院后,王先生和家人曾就赔偿问题多次找到学校,但由于对方索要金额较大,学校一时间也无法接受,“孩子在学校里出了意外,我们不会推卸责任的。”截至昨日19时记者发稿时止,元氏县教育部门还在协调蟠龙学校与强强的家人协商赔偿事宜。
河北威伦律师事务所孙洪涛律师称,强强在学校受伤,首先应由侵权责任人的监护人,即小刚的家长进行赔偿责任,同时,学校没有尽到相关的安全保障或看护义务,也应承担一部分责任。如果学校愿意承担全部责任,也是可以的。关于赔偿,必须先进行相关医学鉴定,或者有医院方面的医嘱、票据等单据才能确定损失,也就是要提供损失的相关证据。孙洪涛表示,强强家长主张的医疗费、住院护理费、营养费、医学鉴定费等费用的赔偿是合理的,其它费用则需要强强的家长再与学校沟通协调决定。
(燕赵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