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其中一名当事人刘某,28岁,廊坊人,另一名当事人石某,35岁,河南新野县人。3月11日中午时分,刘某正在某快餐店排队买饭,这时石某插队,两人一言不合开始争吵。一方不断进行语言攻击,另一方则打电话声称要叫人来帮忙,于是两人就动了手。
刘某先是推搡了石某一把,石某打了刘某脸一下,踹了腿部一脚,又转身拿了一个碗朝刘某砸了两下。刘某随即也抄起了一个碗朝石某砸去,没有砸中,双方便被人拉开了。几次来来回回后,围观群众上前欲将两人拉至店外,劝两人离开。但两人仍不罢休,再次动手。
目前,刘某和石某双方均被广阳公安分局北大街派出所依法行政拘留,并因违法治安管理处罚法被分别处以拘留7天罚款500元。
(廊坊传媒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