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道中出现刺鼻污水经检测确定为废酸液
2016年10月,衡水市冀州区公安局接到群众举报,称233省道西王村北桥下邵村河沟内经常出现大量具有刺激性气味的污水,严重污染了周边环境。
民警经过调查发现,邵村河沟内有大量被倾倒的污水,经环保局抽样检测确定为废酸液。经过分析,民警初步判断为外地人员跨区域作案。
冀州区公安局将调查情况向衡水市公安局汇报。获悉情况后,衡水市公安局迅速抽调精干力量组成专案组,开展案件侦查工作。
为尽快破案,专案组兵分两路。一组民警夜间在案发现场附近蹲守,但是连续蹲守十几天,都没有发现嫌疑车辆。另一组民警调取附近监控视频进行甄别,通过对凌晨时段反复筛查,最终锁定一辆改装罐车,并逐步摸清了罐车的活动规律及行动轨迹。
凌晨开展集中收网查扣废酸液40余吨
2月13日,衡水市公安局抽调巡警、特警、交管、治安等50余名警力,实施收网抓捕行动。
13日凌晨,罐车在一辆轿车的指引下来到倾倒地点。罐车司机拧开阀门倾倒废酸液时,抓捕民警果断出击,驾车将嫌疑车辆堵住。犯罪嫌疑人见状开始冲撞执法车辆,企图逃窜。抓捕民警紧追不舍,最终将犯罪嫌疑人苏某、李某抓获。躲在附近暗中指挥的倾倒组织者马某也被抓获。民警当场查扣倾倒罐车1辆、作案汽车2辆、废酸液40余吨。
犯罪团伙分工明确每次非法获利近万元
经讯问,犯罪嫌疑人马某交代,2016年8月以来,他们在西王村北桥下邵村河沟内倾倒危险废物废酸液40余次总计2000吨。每次都是由组织者马某联系辛集市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和另一家化工厂,以每吨对方支付140元至160元的价格收购废酸液。罐车容积47吨,犯罪团伙倾倒一次非法获利近万元。
为方便作案,马某将购买的半挂车改装为罐车。期间,马某勾结李某、苏某等5人收集辛集市王口工业园区部分化工厂的废酸液。踩点后,犯罪团伙从2016年8月开始进行跨区域运输倾倒。
作案时,先由马某驾驶无牌照轿车载赵某去开罐车,再由赵某驾驶罐车到化工厂装废酸液。装好废酸液后,赵某驾车拉到指定地点,再改由苏某、宁某驾车到倾倒地点后实施倾倒;返回后再次换人驾驶。嫌疑人作案时使用专用手机号段进行联系,交接车辆时不会碰面,且每次倾倒时,宁某都会驾驶轿车到倾倒现场反复探路。
目前,马某等已被刑事拘留,涉嫌非法处置危险废物的两家上游企业负责人已投案自首,此案在进一步调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