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天下午3时左右,沧县交警大队旧州中队民警正在辖区李寨路执勤,突然发现一部油渍斑斑的拉水罐车由南向北驶来。经民警核查发现,该车已经是报废车了。该车驾驶人黄某称其是给某厂子打工,车是老板给提供的,平日里往返于乡间公路,平时不走这条路,心存侥幸,以为不会有交警。当民警告知黄某驾驶报废车的危害时,黄某一脸茫然。交警告诫黄某:驾驶报废车不仅自己的安全没有保障,而且给道路安全带来了极大的交通隐患。听了交警的话,黄某意识到了自己的驾驶行为属于交通违法,并表示以后会遵守交通法规,规规矩矩开车。交警根据《道路交通安全》相关规定,依法对黄某处以1500元罚款,并吊销驾驶证,对该车收缴并强制报废。(通讯员孔大龙、赵风东 记者李家伟)
只因多看了一眼,发现牌照尾数反光有差异,河间交警慧眼识破一使用变造号牌的轿车。
3月12日9时46分,河间市公安交警大队市区一中队交警在河间市同创商场附近执勤时,发现从商场停车场西门驶出一辆号牌为冀J38××A的小型现代瑞纳轿车,号牌尾数的A字与其他数字反光有差异,由此判断此车号牌有变造的迹象。
执勤交警急忙对此车进行拦停,并进行了录像取证。当交警问驾驶人,此车号牌是否改变过时,驾驶人说没有,并说此车是借来开的。对此,执勤交警责令驾驶员张某某将车开到交警大队进行核查。执法交警通过对驾驶员和所驾车辆信息核查比对,此车的真实号牌为冀J38××2,驾驶人张某某只好乖乖接受处罚。
按照交通法有关规定,交警对该车驾驶人张某某拘留15日,并给予2000元、记12分的处罚。(通讯员彦辉、进柱 记者代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