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3月13日晚高峰期间,衡水交警支队直属二大队女子中队交警在人民路育才街交叉口指挥交通。17点35分许,一名40岁左右的女子骑电动车沿育才街由北向南行至育才街人民路口,欲斜穿马路左拐上人民路东行。交警见状立即上前对其进行劝导,指示其沿非机动车道南行上“岛”,再左拐东行。该女子不听交警劝阻,驾驶电动车闯红灯直行,后将电动车停到了人民路南侧机动车道上。执勤交警责令其驶离机动车道,该女子出言辱骂交警,劈手将交警手中执法记录仪打落在地,致使执法记录仪损坏。
女子中队中队长张敏立即赶到,一边疏导车辆,一边劝该女子到安全岛,该女子依然情绪激动,不到岗亭接受处罚,继续对执勤交警进行辱骂,并再次抢夺交警的执法记录仪。最后,何庄派出所民警赶到现场,将其强行带离。
目前,该女子因阻碍国家工作人员执行职务,被行政拘留10日。
(该女子交通违法过程视频因执法记录仪被其摔坏暂时无法提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