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明今年19岁,是张家口市涿鹿县某村人,他18岁的时候辍学外出打工,经过打拼,目前在南方某地拥有了一份稳定的工作。在2017年过春节的时候,他回家与家人团聚。在此期间,他从网上认识了一名女孩小丽(化名),两人网上相识后,聊了一段时间后感觉兴趣相投,互生好感。不久,他俩就相约在涿鹿县城某家宾馆见面,并发生了性关系,然后离家出走在外游玩多日。
此时,小丽的家人因多日联系不到女儿而焦急万分,经多方打探,小丽的家人终于打听到了小丽的下落。在了解了全部情况后,家人大怒,认为女儿年纪幼小,没有辨别是非能力,遂到当地公安机关报警。
涿鹿县警方接警后,刑警大队民警立即对案件进行了调查。经查,小明在聊天过程中就明明知道小丽未满14周岁,但仍与其约会并发生性关系,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构成强奸罪。
目前小明已被涿鹿县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