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6日一早,一位年轻人来到鹿泉区李村刑警中队报警,说自己是一家工厂的工人,刚才下班时发现放在更衣室柜子里的手机不见了,虽然手机本身不值几个钱,但里面的联系信息却比较重要,希望民警能帮忙找找。
接警后,中队长张忠录带着民警赶到了现场,根据厂里的监控录像显示,在当天凌晨2点左右,该厂的职工陈某曾进入过更衣室,民警据此推测,陈某有重大作案嫌疑。民警立即找到陈某讯问,可陈某却含糊其辞,辩称自己只是回更衣室拿东西。根据走访,民警了解到,当晚没有任何职工离开过厂区,如果是陈某作案,手机很可能还没来得及转移。随后,民警依法对陈某的宿舍进行了搜查,果然在床下发现了被盗的手机。
在事实面前,陈某承认了自己盗窃手机的事实。原来,陈某平时花钱大手大脚,今年1月时,他曾以分期付款的方式购买了一部高档手机,可是因为手头紧,还钱成了问题。想到厂里很多同事经常会把手机放在更衣室内,于是陈某就打起了盗窃同事手机变卖的主意。当天晚上,他趁着更衣室无人,偷走了同事的手机,本来他觉得自己做得神不知鬼不觉,可没想到短短几个小时就被警方抓获。
3月7日,鹿泉警方以涉嫌盗窃罪将嫌疑人陈某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石家庄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