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3月1日晚18时许,深州市北溪村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称:自己在药店购买了一盒保健品,在服用该保健品后,身体不适,出现了头晕恶心的现象,怀疑购买的保健品是假药。北溪村派出所在接到报警后,立即与辰时派出所制定方案,采取联合行动。办案民警对报警人食用的保健品含有成分进行提取,随后赶往北京专业鉴定机构对该保健品进行检验鉴定。经鉴定,药品内均含有“西地那非”成分,根据相关规定,“西地那非”属于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使用不当将对人体产生严重危害。
3月2日下午14时,派出所办案民警对涉案药房及药房老板耿某住所进行了彻底搜查,在其家中发现相同保健品9盒。经讯问,耿某对其非法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犯罪嫌疑人耿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此案正在进一步侦办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