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要求,到2018年底前,河北省各县(市、区)基本消除66人以上超大班额(超大班额的比例控制在2%以内),之后不得新增超大班额,到2020年全部消除;自2017年秋季学期起,各县(市、区)小学、初中一年级不再新增56人以上大班额,到2020年底前基本消除56人以上大班额(大班额的比例控制在5%以内),之后大班额比例逐年降低,直至全部消除。
河北省《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提出,通过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实施学区化集团化办学、学校联盟、均衡配置师资、教育信息化等方式,加大对薄弱学校和乡村学校的扶持力度,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完善招生入学管理办法,限制班额超标学校招生人数,避免学生向少数学校过度集中。
(河北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