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7日13时5分,张承高速大滩执勤点民警接到大滩隧道监控所报警电话,有一辆车牌号为吉BXXXXX号大型货车,在三道泉子隧道内盗窃灭火器,要求执勤点立即出警。
接到警情后,执勤点负责人于海涛迅速与大滩收费站取得联系,兵分三路对嫌疑车辆进行截查,于海涛前往隧道监控所进行指挥调度,利用隧道监控所在路上的探头注意嫌疑车辆的行驶方向,并与指挥中心取得联系,利用路上的卡口设施,调取嫌疑车辆的行驶轨迹,民警刘军带领刘岩在大滩主线截查嫌疑车辆,防止嫌疑车辆往张家口方向逃窜,李朝阳带领韩冰、虞凡在大滩收费站口截查嫌疑车辆。
3时27分,在大滩收费站口,将此嫌疑车辆查扣,当事人对在隧道内盗窃灭火器的违法事实予以否认,经过执勤点民警细致的询问和仔细地检查,在车内找到了被盗窃的灭火器,并带领嫌疑人到大滩隧道监控所,调取案发时监控录像,嫌疑人承认了其在隧道内盗窃的违法事实。随后将此案移交给丰宁满族自治县公安局大滩派出所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