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通客户端报道(记者 颜力鸥)近几年,一种外形酷似汽车的四轮电动车在石家庄街头已是屡见不鲜,车身冠以多种名称——“老年代步车”、“观光车”、“低速四轮车”、甚至还有“新能源汽车”等。这类车辆由于价格便宜、操作方便,又能遮风避雨,备受市民特别是中老年人青睐。自2016年冬季开展大气污染治理“利剑斩污”行动以来,石家庄多次采取机动车单双号限行管控措施, 并在采暖期实行常态化尾号限行管控措施。限行期间这类四轮电动车更加泛滥,除了用作代步或接送孩子外,不少车主还做起了“黑车”买卖。
这种四轮电动车、特别是无牌车辆为何越来越多?上路违法吗?质量靠谱吗?记者深入市场进行了采访。
不能上牌,不用考本,不怕贴条……真有那么好?
“不能上牌、不用考本、还挺便宜。”市民靳先生的邻居前不久刚买了一辆电动四轮车,每天像汽车一样开着,不用考虑尾号限行,不用担心停车难题,甚至连堵车和贴条都不怕……靳先生一边羡慕一边思考,“要不也给父母买来一辆?”
持有靳先生这种想法的市民不在少数。
这种四轮电动车属于比较高档的款式,这大灯的“威力”可不比汽车疝气大灯差。
记者走访了方村汽配城、正定车市等石家庄周边多家售车店,市场所售的四轮电动车样式大多与小型或微型轿车差不多,但体型相对小巧,长约2米、宽约1米。里面座位分为前后两排,前排坐2人,后排可坐2人。店门大多打着“老年代步车”、“低速四轮电动车”等标牌。
记者仔细观察一款四轮电动车,发现车内驾驶室很简单,右边有两个控制板,一个是刹车板,另一个是电源控制板,用来控制车速。工作台下方还有一个开关,用来切换前进和倒退,开关拨到“倒挡”时,则和汽车一样要用反光镜来观察周边环境……整体操作非常简单——是的,比玩赛车游戏的操控还要简单。
一家门店的销售人员向记者介绍,“这样的车一般1万多元,最贵的也才4万多。”交完钱不用办理任何手续,马上就能开走。充一次电耗费6—7度电,大约可跑100公里,时速最高80公里。
记者打开一辆电动四轮车查看,发现车门非常轻,且车内并无安全气囊、安全带等安全防护配件。
前不久,中消协购买了三款电动四轮车进行专业碰撞实验,结果让人感到恐怖——要么前座发生位移,模拟“驾乘人员”的头部受伤严重;要么座椅干脆与车身脱离,挤压胸部、撞击风挡。如此低劣的安全性能,怎能承担为生命“代步”的重任?
实际上,目前行驶在石家庄街头的无牌电动四轮车约有数万辆,主要散布在各个住宅小区、集贸市场、长途客运站、蔬菜粮油批发市场、城中村等区域,主要从事非法载客、非法货运,真正用于自家接送孩子的少之又少。除了自身存在较大安全隐患,还常常扰乱正常的交通秩序——行驶随意、非法载客、闯红灯、逆行、超载、违法掉头、违法左转、随意停车、随意上下乘客等交通违法行为更是普遍存在,极易引发交通事故,已经成为城市交通安全的一大隐患和影响城市形象的一大毒瘤。
石家庄街头,一辆无牌四轮电动车停在道路中央。
定性:属于拼装车,上路应收缴
据石家庄市公安局交管局工作人员介绍,根据《机动车类型术语和定义》(GA802-2014)国标定义,“道路车辆”是指“设计和制造上用于在道路上载运人员、运送物品或进行专项作业,法律允许上道路行驶的车辆,包括机动车和非机动车”。
而“拼装车”是指“未经国家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许可生产的机动车;或使用报废机动车的发动机(电动机)、方向机、变速器、前后桥、车架等五大总成之一组装的机动车”。
工作人员指出,在市区道路通行的无牌电动四轮车不属于能够登记上牌的机动车产品,应属于“拼装车”范畴。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条、第十一条、第十六条和第一百条之规定,拼装车不得上道路行驶,驾驶拼装车上路行驶的应予以收缴、强制报废。
根据石家庄市政府发布的《关于规范市区“三车”管理的通告》规定,自2014年2月15日起,“三车”在市区二环路(含)以内道路及主街主路二环至三环之间延伸线24小时限行。“三车”是指营运人力三轮车,电动、燃油三轮车,电动、燃油四轮车(不含国家公告目录内车型),非法改拼装三、四轮车自然也包括在内。
石家庄街头,交警对一辆无牌电动四轮车进行检查。
“人家外地都不管!”你听谁说的?
目前,仍有不少市民坚持认为国内部分地区对此类车辆“网开一面”,很抱歉你被骗了……
关于电动四轮车的法律地位问题,公安部曾对“河南洛阳准许四轮低速电动车生产、销售、上路行驶”及“山东德州计划开展四轮低速电动车试点”等问题作出明确答复。
一、生产、销售低速电动车违反法律法规及国家机动车生产管理制度。非法生产、销售将被追责;
二、只有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并取得机动车号牌后,方可允许上路行驶;
三、观光车属于特种设备不得违规生产、使用和上道路行驶。
探因:真有人以为这是新能源汽车
造成目前石家庄街头无牌电动四轮车泛滥的原因,交管部门工作人员认为主要有以下四点:
一、石家庄市区自2014年2月份开展“三车”集中治理行动以来,大量违法违规“三车”被依法查扣、回收,刺激了部分电动四轮车的销售;
二、近年来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措施时,对机动车采取尾号限行管控措施,刺激了部分市民购买相对低价且无法上牌的低速电动车代步出行;
三、部分市民误以为电动四轮车是新能源汽车,既环保又低碳,无需购买保险,不用上牌,不用考取驾驶证,使用或违法成本低;
四、市区周边违法生产、销售厂家日益增多,销售人员虚假宣传,诱导市民购买。
解局:多部门综合管控 彻底治理
买还是不买?已经买了的该怎么办?无论对于政府有关部门还是市民,这都是个难题。
石家庄日益泛滥的无牌电动四轮车所引发的的种种乱象,已成为老百姓反映强烈的城市“顽疾”。然而这类车辆涉及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也涉及接送孩子、代步出行等特殊需求,解决这个问题不能单方面采取强硬措施,或许应由地方政府出台综合方案,进而彻底治理——一方面坚决取缔非法生产、非法销售行为,另一方面在实际操作中多措并举、强化管控。
最近,这个问题也引起了国家有关部委的重视。工信部已提交了四轮低速电动乘用车技术条件的国家标准,并牵头制定治理意见。有了标准和意见,就能规范企业生产行为,杜绝监管“灰色地带”,进而早日破解难题。
小伙伴们,你怎么看?
你的周围、亲朋好友中有使用无牌电动四轮车的吗?你对这类车辆产生的交通乱象有怎样的看法?是否支持交管部门加强管控?治理过程中有哪些好点子?欢迎留言告诉我们。
(即通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