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春节期间,秦皇岛市实行最严烟花爆竹禁放、限放规定,取得了立竿见影的效果。告别了“隆隆”的鞭炮声,港城人民度过了一个环保的新年,但在一片宁静中,还是有个别市民没忍住“放两挂”的瘾,制造了一点儿杂音。
1月27日,市民张某某在燕海里市场空地上燃放“二踢脚”,东环路派出所民警当场将其制止,收缴“二踢脚”46个,炮台1个,并依法对张某某罚款100元;1月28日,海浪花市场某水产商店员工苏某非法燃放鞭炮一挂,太阳城派出所民警依法对其罚款500元;2月3日,某水产商店店主韩某因开业非法燃放烟花,民警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并依法罚款500元……2月8日,记者从市公安局海港分局了解到,今年春节期间,海港区范围内共查处非法存储、燃放烟花爆竹行政案件22起,行政处罚22人;收缴组合烟花46件、“二踢脚”1058根、鞭炮50万头、礼花弹421个,与往年相比大幅下降。
“今年虽然还是有个别市民没能及时脱离‘过年放鞭炮’的惯性思维,但是春节期间烟花爆竹案件与往年相比已经大幅下降。”市公安局海港分局治安大队副大队长张维刚介绍,禁放规定实施以来,海港区各派出所重点面向社区(村)、公共场所、人员密集区域,通过悬挂条幅、张贴标语、大喇叭广播、发放宣传材料等方式,广泛宣传烟花爆竹禁放的法律法规,广大市民自觉抵制燃放烟花爆竹的意识明显提高。
据统计,春节期间,在海港区范围内,市民主动上交各种组合烟花85个、鞭炮8.5万头。
张维刚提醒,元宵佳节将至,希望广大群众自觉遵守禁限放规定,做守法公民。同时,欢迎广大市民积极举报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共同守护和谐幸福家园,举报电话: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