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0日,省法院院长卫彦明在省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上作省法院工作报告时说,2016年,全省法院审执结案件94.64万件,同比上升29.5%。其中,省法院审执结1.19万件。
依法惩治刑事犯罪,推进平安河北建设。共审结一审刑事案件4.15万件,同比上升8.39%,对5.52万名刑事被告人作出有罪判决。依法严惩严重刑事犯罪,审结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犯罪案件9385件,故意杀人、绑架、抢劫等严重暴力犯罪案件1384件。严惩职务犯罪,审结贪污贿赂、渎职等案件1696件。严惩金融犯罪,审理“黄金佳”案等涉众型金融犯罪案件1149件。严惩危害群众切身利益的犯罪,审结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危害食品安全犯罪案件846件。
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保障经济强省建设。共审结一审商事案件24.33万件,同比上升29.22%。妥善处置“僵尸企业”,共审结破产类案件165件。审结一审金融类案件7.41万件。审结一审民间借贷类案件6.88万件。审结知识产权与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件827件。
积极对接京津,服务协同发展战略。依法保障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和京津产业转移,妥善审理市政建设、企业改制、征地拆迁、劳动争议等引发的纠纷案件9969件。
加强环境司法保护,推进美丽河北建设。共审结生态环境保护类案件1384件,同比上升64.96%。设立环境保护专门审判庭18个、专门合议庭40个,专门审判人员达230余人。
践行司法为民宗旨,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共审结传统民事案件25.67万件,同比上升19.01%。共审结交通事故、劳动争议、拆迁补偿、消费者权益保护、人身损害赔偿案件8.91万件。共审结家事案件10.51万件。审结各类涉农案件2.91万件。全年减免缓诉讼费1.72亿元,发放救助资金445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