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聚会醉酒送人酿悲剧
2015年12月2日下午,七家镇的李某应发小儿张某的邀请参加聚会,一同聚会的还有郭某A、郭某B、丁某、石某等七人。在推杯换盏、酩酊大醉之后,其中两人先行离开,由丁某驾驶自己的五菱宏光小型客车,载李某、张某、郭某A同行,郭某B、石某各自驾车在后尾随护送。不料,途中李某跌落车外,被紧急送往医院救治。不幸的是,最终李某因特重性颅脑损伤经抢救无效身亡。
酒友被告上法庭索赔偿
家中顶梁柱突然离世,李某整个家庭都笼罩在极度的悲伤之中。公安机关经过侦查后,认定当事人李某的死亡属于意外,不存在故意或过失致人死亡的情形,对此不予立案。经过刑事复议、复核,情绪难平的李某家属,在李某死亡9个月后,将同行的张某、郭某A、丁某、郭某B、石某诉上法庭,寻求民事赔偿。
法官悉心调解敲定补偿额
“我丈夫是和他们喝酒之后才死的,他们应该负全部的责任。”一度误解张某等五人有殴打行为的李某妻子说。李某的朋友们也非常委屈:“我们和李某是多年的老朋友,这次只是简单的聚餐,没有人强行灌酒,甚至我们还劝他不要多喝,我们五个还好心好意地送他回家,如果说我们送的有责任,提前离开的倒没有责任了,我们不是太冤了吗?我们只同意适当给孩子、老人一些补偿。”双方均坚持自己的意见,差距悬殊,使调解工作陷入僵局。
审理过程中,法庭组织了第一次调解,无奈这次事件涉及的人数较多,每个人的心理状态也不尽相同,导致这次调解无果而止,双方的情绪依旧激动。为避免双方因对立导致矛盾的扩大和激化,韩麻营法庭采取了背靠背的调解方式,给双方详尽地分析了此次事件所涉及的法律问题,分别和李某的家属、朋友展开谈话,摸清每个人的想法,对个人在此次事件中的不同角色进行分析,帮助其权衡利弊,在第二次调解过后,事情终于出现了转机,原告和其中四名被告的态度有所转变,案件的承办人抓住这次契机,趁热打铁,首先促成了张某、郭某A、丁某、郭某B这四人与原告之间的和解。今年11月22日,大雪之后,在隆化法院第七法庭,原告方的代理人、死者妻子占某在调解笔录上确认签字,并当场领取了四被告的补偿款。
可是石某的问题应如何解决呢?考虑到石某仅19周岁,年纪尚小,这次事件发生之后,其与父母的关系也很紧张,法官选择了先与石某的母亲进行沟通,将案件的进展情况告知了她,同时也向其表达了希望她可以与儿子石某好好谈一谈的想法。两天之后,石某愿意以郭某B的标准补偿原告。11月28日,占某从石某的委托代理人手中接过最后一笔补偿款,历时一年的纠纷终于尘埃落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