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鼓励广大群众积极举报烟花爆竹违法犯罪线索,唐山市公安局决定对举报烟花爆竹违法犯罪线索的有功群众予以奖励。特公告如下:
一、举报非法生产烟花爆竹,给予举报人员1万元至10万元奖励;查破有影响重大案件的,视情奖励10万元至100万元。
二、举报非法运输、储存烟花爆竹,经查证属实的,视情给举报人1万到5万元人民币的奖励。
三、根据群众举报线索,取缔非法贩卖烟花爆竹窝点的,查破有影响重大案件的,给予举报有功人员5万元至30万元奖励。
唐山市公安局承诺对举报烟花爆竹违法犯罪线索的群众予以严格保密。公告截止到2017年2月28日。
唐山市公安局举报电话:2532000(昼夜) 110
二○一六年十二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