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6日18时许,省会长安交警大队五中队中队长王洪亮在和平路与建华大街路口执勤。突然,一阵撕心裂肺的孩子哭喊声传来。远处两名男子向他跑来,其中一名男子怀中抱着的幼儿正哭个不停。“民警同志,我孩子被硝酸烧伤了,能不能帮我们拦个车送孩子去医院?”男子神情焦急。
那个幼儿右脚已鼓起大大的水泡。此时正值晚高峰,街上车流量较大,经请示交警大队值班室,并在值班室的调度下,王洪亮迅速用警车送孩子和其家人前往医院。在沿路交警的帮助下,王洪亮的警车很快赶到友爱医院。随后帮着家属配合急诊医生对幼儿进行治疗,直到确认孩子无大碍后,王洪亮才返回工作岗位。
昨日,记者见到受伤孩子的父亲。据胡先生介绍,他是湖南长沙人,来到石家庄已有六七年时间,经营首饰加工生意。被烧伤的是胡先生的女儿,只有1岁6个月大。“当天下午,孩子在家里走来走去,可能是不小心,碰倒了放在角落的一小瓶硝酸。”胡先生说,瓶子有盖,可能没盖好,碰倒时意外溅出的硝酸液体洒到了孩子的脚上。
“当时听到孩子突然哭个不停,我一看心就慌了,骑三轮带着孩子去医院,结果赶上晚高峰,焦急中看到交警在路口执勤就向他们求助,没想到交警会用警车直接送我们去医院,真是太感谢他们了!”胡先生激动地说。目前,胡先生的小女儿已无大碍,只需换药包扎即可。
这件事可把胡先生一家吓坏了,他直说今后要多加小心,更不会随便乱放危险品了。“在此我也想提醒广大市民,千万要吸取教训,如果家中有小孩子,一定要把各种可能存在危险的物品收好,起码要放到孩子碰不到的地方,以防发生不测。”胡先生提醒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