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清理整顿按照“属地负责、疏堵结合、平稳取缔、长效管理”的原则,对无证民办小学、幼儿园视情况、分类别、按性质进行了整治。对可整改的幼儿园明确整改项目和要求,制定整改对策,限定整改时间,经整改符合办园条件的,补发办园许可证;对缺乏基本办园条件,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立即取缔。对取缔的小学幼儿园逐一制定预案,做好幼儿及从业人员的分流安置。
今后,我市教育、消防、食药监、公安等职能部门将相互配合,建立长效机制,通过政策宣传,规范管理,强化督导,进一步加强对民办小学、幼儿园监管,为民办教育健康发展创造安全、稳定、和谐的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