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日,山东省夏津县王先生自清河一家饭店吃饭后驾车行至家乐园超市附近时,突然感觉轿车尾部遭受撞击。王先生下车后发现,自己被一辆奔驰轿车追尾,事故导致车后保险杠被撞坏,奔驰左前大灯开裂。王先生认为奔驰车应该负全责,可是,奔驰车司机下车后,一口咬定王先生酒驾应负全责,正当两人就事故责任进行交涉时,一辆黑色奥迪车赶了过来,从车上下来两个年轻人,自称是奔驰轿车司机的朋友,3人与王先生进行交涉的同时,交警到达现场。
交警经现场初步勘查认定,事故原因为奔驰车追尾。可是,在对事故的调查中,追尾司机一口咬定王某系酒后驾车,应负全责并要求赔偿全部损失。
交警调取了附近几个路口的监控,发现当晚7点,奔驰车便一直停放在某烧烤店门前,司机白某在车内等候。9点左右,王先生从该烧烤店驾车离开后,白某便驾驶奔驰车始终一路尾随,当行至事故地点时,从后面驾车撞击王先生驾驶的汽车。随后,韩某、齐某则驾驶黑色奥迪车迅速“赶到”事故现场,协助白某私了。
交警判断该案极有可能是“碰瓷”,遂移交至刑警机动中队办理,三人被控制。随后,清河公安局刑警大队围绕白某及其驾驶的车辆展开外围调查,并对相关案件进行了广泛串并,案情逐渐清晰,4名嫌犯专门针对酒驾司机“碰瓷”敲诈的多起案件渐渐浮出水面。
据介绍,在实施犯罪过程中,该团伙分工明确,涉案金额累计10余万元。目前,白某、韩某、齐某等三名犯罪嫌疑人因涉嫌敲诈勒索已被依法刑事拘留,另外一人已被警方网上追逃,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当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