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湿地保护,建设生态环境支撑区,到2020年,河北省湿地保有量不低于1413万亩。
“十三五”期间,我省将进一步规范湿地管理和利用,推进生态环境支撑区建设。到2020年,将新建湿地公园12处,晋升国家湿地公园7处,新增湿地保护面积17万亩,全省湿地公园达到62处,湿地保护区和公园面积达到424万亩,湿地保护率达到42%。
2016年我省共争取到湿地保护与恢复等湿地保护项目10个,中央资金5370万元。“十三五”期间,我省将重点实施衡水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白洋淀省级自然保护区、北戴河国家湿地公园和坝上闪电河国家湿地公园等4处重要湿地的保护与恢复。规划在白洋淀、东淀、文安洼、永定河泛区等平原洼淀退耕还湖(湿)46.3万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