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人社厅、河北省财政厅印发的《关于提高我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的通知》提出,自2017年1月起,河北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由每人每月80元提高到90元。本次提标所需资金,省、市、县(市、区)财政按2∶1∶1比例分担,其中省财政直管县按省、县财政1∶1比例分担。全省提标工作应于2017年3月底前完成。
燕赵都市报记者从保定市人社局处了解到,保定市将于2017年1月开始将城乡居保基础养老金标准由每人每月80元提升到90元。据悉,该标准提高将惠及149万余保定市城乡居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