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通报称,广阳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单位黄金佳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被告人肖雪等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赵再昌挪用资金,肖娟等人窝藏,肖发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一案,于12月5日法院进行了公开宣判。
法院一审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对被告单位黄金佳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判处罚金人民币50万元,对被告人肖雪判处有期徒刑10年,对肖淑娣等14名被告人判处6年至2年5个月不等的刑期;以挪用资金罪对被告人赵再昌判处有期徒刑2年3个月;以窝藏罪对肖娟等3名被告人判处2年6个月至2年3个月不等的刑期;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对被告人肖发判处有期徒刑3年。
黄金佳投资集团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一案,波及全国多个省份。全国共有36000余人报案,报案金额达53.9亿元。2015年1月,黄金佳投资集团原负责人肖雪等犯罪嫌疑人被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