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3日8时许,永清县公安局刑警大队接指挥中心指令:家住永清县某村的许某报警称,自己母亲(肖某)的银行卡被盗。根据受害人反映,当日凌晨5时许,曾连续收到6次取款信息提醒,每次取款3000元。
接警后,永清县公安局刑警大队立即组织警力展开调查,通过查询得知,被刷银行卡取款地点为固安县一信用社。民警到达信用社后,通过调取事发当日凌晨5时许信用社及周边商铺的监控录像,进行查看分析,录像里一名全身包裹严实、行迹十分可疑的男子很快纳入了民警的侦查视线。民警在调取取款机监控录像时,还发现一个细节,该男子在用自动提款机取钱时,只输入一次密码便将钱成功取出,通过这一细节,民警初步分析很有可能是熟人作案。
民警通过查询视频中该男子的车辆信息得知,该车系一辆黑色别克轿车,车主为芦某,经过调查分析,芦某的丈夫贾某有重大作案嫌疑。办案民警一方面将贾某的照片与调取的视频画面进行分析对比,另一方面围绕贾某的社会关系展开侦查。受害人肖某回忆称:当初是贾某(报警人许某的表舅)开车带着她到永清县某农村信用社办理的银行卡,由于自己对办理的业务不熟悉,从始至终都是贾某一手操作完成的,贾某极有可能知道银行卡密码。11月28日,办案民警依法对贾某进行传唤。
经讯问:犯罪嫌疑人贾某(男,58岁,永清县人)如实供述了自己因为急需用钱,于11月22日19时许,趁在亲戚肖某家中喝酒之际,将银行卡盗走,为做好掩饰工作,于次日凌晨在固安县某农村信用社自动提款机上共计取走18000元钱的犯罪事实。
目前,犯罪嫌疑人贾某已被永清警方采取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河北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