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1日,滦南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在工作中发现一名越南妇女,疑似非法入境,遂将此案移交出入境管理大队查处。经查:该人名叫范某某(女,36岁,越南国籍),约10年前非法入境,一直在广西宁明县居住,于近期到达滦南,携带的一名两岁半左右女童系朋友孩子,与其无亲属关系。
因范某某入境时未使用护照等有效出入境证件,出入境管理大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管理法》认定该人为非法入境人员,对其拘留审查。11月15日解除拘留审查,并于当日由出入境、青坨营、指挥处民警组成的遣送小组将其送至广西凭祥,在当地警方的大力协助下,将非法入境人员范某某带至中越边境,圆满完成此次遣送任务。
另外,案件调查过程中,在县民政局协调下,将范某某携带的女童移送唐山市综合福利院抚养。为了使女童得到更好的照顾,遣送民警绕道广西宁明县,在该县刑侦大队、出入境管理大队的大力协助下,查找到了女童母亲杨某,将女童交予其母亲抚养。
(环渤海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