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日上午11时许,槐阳分局接到报警称,元氏县某小区建筑工地有人在塔吊上扬言如果不给工资就跳下去。民警迅速赶至现场,拉起警戒线,一方面展开调查调解工作,一方面通知消防大队铺设救生气垫做好救援准备,联系劳动监察大队及开发商负责人到达现场。
经了解,李某与王某因讨要工资,在未得到满意答复的情况下攀爬至塔吊顶端,扬言不解决薪资拖欠问题就跳下去,现场工地多名民工围观起哄。经过3个多小时的耐心劝说,2人认识到以跳塔吊方式讨薪的错误行为,并在民警与消防人员的保护下,从塔吊上下来。随后,槐阳分局局长代立峰也积极配合劳动监察大队解决薪资纠纷问题,开发商负责人当场支付薪资30万元,并保证用2周时间支付剩余的51万元。
将两名当事人劝说到地面后,民警对二人进行了批评教育并给予行政拘留的处罚。
民警提示:“过激讨薪”行为既威胁自身生命安全,又危害公共安全,讨薪一定要走合法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