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该案件发生于德州区二屯镇某村庄附近,被害人李媛,今年13岁,在她独自一人骑自行车行至某村庄北侧土路时被驾驶摩托车的徐某拦住,随后李媛被强行拖拽至附近一坟地内遭到徐某强奸,李媛随身携带的手提包也被抢走。
德城分局接到报案后,随即成立专案组对该案展开侦查:根据李媛描述的嫌疑人体貌特征,对案发现场周围村庄、企业等进行走访调查,寻找目击证人。经调查该案发现场在农村田地中,周边无监控条件,而案发时非农忙时节,天气寒冷,乡间小路罕有人迹,没有寻找到目击证人。
由于受害人年龄较小,当时受到惊吓对案发过程描述不清,在被侵犯后返回家中洗漱之后报案,导致关键DNA证据无法采集,案发现场也未能发现有价值的物证信息,案件一时陷入停滞。办案民警在沟通中,了解到受害人在反抗侵犯时曾将犯罪嫌疑人舌头咬破。根据人的正常反应,舌头被咬破流血肯定就会吐出来。
随后,民警立即在受害人的指认下再次对案发现场展开细致勘查,最终技术民警在案发现场附近的一条芦苇枝上发现了犯罪嫌疑人带血丝的痰迹。技术民警随即提取后送DNA实验室进行检验,并成功获取嫌疑人的DNA分型,经初步入库比对未果。
2016年10月份,民警在日常的主动比对工作中发现:河北衡水违法犯罪嫌疑人徐某的DNA分型与德城区李媛被强奸案现场提取嫌疑人的DNA分型比对一致,技术民警随即将相关情况反馈至办案中队,经对徐某身份信息的研判,确认徐某即为该案犯罪嫌疑人。
近日,许某在河北省阜城县汽车站二楼将犯罪嫌疑人徐某强抓获。经审讯,犯罪嫌疑人徐某对于强奸、抢劫李媛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案件进一步侦查中。
(据齐鲁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