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3月,高某某因为缺钱,生活困难,他突发奇想,记得自己曾见过一位熟人的机动车登记证书,他大概记得一些相关信息,就伪造了一份他人的机动车登记证书,想用这份假的登记证书,将并不存在的机动车卖给他人获得钱款。
2015年4月27日,在与受害人宋某协商后,以12万元的价格,与其签订了购车协议。在收到受害人的转账后,编造各种理由不予交货。直到2016年6月,宋某在查询该车的相关信息时,才发现登记信息全是伪造的,而此时联系高某某,他早已逃之夭夭,宋某遂立即报警。
据高某某(男,31岁)交代,他在收到钱款后早已做好逃跑准备,只是在以各种理由拖延宋某报警的时间,他可以更好的藏匿,让自己消失的无影无踪。2016年10月18日,三河市公安局以涉嫌诈骗罪对高某某进行上网追逃。11月15日,高某某因吸毒被查落网,他悔恨地说:“我自恃聪明,以为安排得万无一失,但警网恢恢,终是不能逃过法律制裁。”
目前,犯罪嫌疑人高某某已被三河市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
(廊坊传媒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