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4日晚,正定新区迎旭大道发生一起突发事件,一名男子在下班途中不慎跌入路边深井,身受重伤,后经抢救无效死亡,那么导致这场悲剧发生的原因是什么呢?
正定一男子下班途中坠入绿化带深井身亡
事发地点位于正定新区迎旭大道和太行大街交叉口附近,14号晚上六点半左右,附近一位村民突然听到不远处传来一声响,于是赶忙过去查看。村民只在井边看见倒在地上的电动车,而骑车人却没了踪影,考虑到骑车人可能发生坠井意外,于是村民赶快拨打了报警电话。随后朱河村派出所民警过来赶到现场,因为没法施救,又打119和120过来救援。
经过大家努力,男子被救了上来,并被迅速送往附近医院进行救治。由于伤情比较严重,虽经全力抢救,但是男子还是不幸去世,据家属介绍,男子今年28岁,在正定新区工作。在事发地点,记者看到路中间的绿化带里有一个四方井,井上只用挡板简单覆盖。
井内黑漆漆一片,看不见底。但是让所有人感到奇怪的是,该路段晚上有路灯,而且这口井是在绿化带而不是在路中央,男子到底是如何坠井的,家属也是百思不得其解。记者在井口西侧的绿化带台阶上发现了长长的擦痕,也就是说,当时男子的电动车很可能是擦到了路边的台阶,然后掉进了井里。但是因为附近路段没有监控录像,坠井的原因谁也说不清楚。记者注意到,迎旭大道东侧绿化带上有不少这样的井,事情发生后,一些张口井已经加了新井盖。那么,这些井究竟是干什么用的呢?它的产权单位又是谁呢?带着疑问,记者咨询了正定新区管委会。
正定新区管委会:因为这两天正在供热管道施工,然后影响到了雨污水,有的地方可能漏水,所以正在一个个排查,为了方便检修,总得有一个下去仪器和人的地方。
按照相关部门的说法,因为检修雨污水井,所以打开了井盖,然而张口的深井却没有任何防护以及警示措施,这无疑留下了些许隐患。年仅28岁的生命,就此陨落,实在是可惜,那么谁该为这起事件负责呢?记者在男子坠井处发现,井口周边没有设置任何的警示标志,而据附近环卫工人介绍,前几天,类似的张口井还有很多,确实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那么对于这起坠井事件,正定新区管委会究竟知不知情,他们又会作何解释呢?
(电话采访)正定新区管委会:我是值班室的不太清楚,没人给我说过这个事。
其实,坠井的事件在我们的身边曾多次发生,2015年12月17日,几名小学生在结伴上学的途中突然出现意外,其中的一名孩子不慎落入一个没有盖的污水井里;2016年9月10日晚,市民赵先生被没盖井坑了一把,身体多处擦伤。那么,这些无盖井伤人事件,谁该为此担责呢?我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六条规定,建筑或者其他设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搁置物、悬挂物发生倒塌、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的,它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这种损害也就是习惯简称的物件致人损害。
河北东方光明律师事务所 李建朋:如果说施工方或者管理方没有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话,他们要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如果是在施工的时候是由施工方来承担这个安全保障义务。如果没有尽到责任的话由其施工方来承担人身损害赔偿的侵权责任,如果是已经施工完毕的话,那么是由管理方要尽到安全保障义务,设置相关的警示标牌, 如果说管理方没有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导致他人掉进井盖或者导致其它一些人身损害的话,应该由管理方承担人身损害赔偿责任。管理人是否尽到管理职责,根据具体调查结果来确定,比如说及时发现,及时维护,及时提醒等。管理人的责任属于过错推定责任,如果管理人没有充分的证据证明管理上没有过错,或者证明行人故意为之,或者证明是第三方侵害,管理人就应承担赔偿损害责任。
管理人是否尽到管理职责,根据具体调查结果来确定,比如说及时发现,及时维护,及时提醒等。管理人的责任属于过错推定责任,如果管理人没有充分的证据证明管理上没有过错,或者证明行人故意为之,或者证明是第三方侵害,管理人就应承担赔偿损害责任。
河北东方光明律师事务所 李建朋:关于这个举证责任问题。根据我国侵权责任法的规定,他应该是由这个施工方或者管理方来承担举证责任,来举证证明他自己尽到了相关的安全保障义务,包括是否设置警示标牌,或者是是否及时地采取补救措施等等,如果他有证据举证证明他尽到了相关的安全保障义务,那么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其赔偿责任。家属遇到这种情况的话可以找相关部门进行协商、投诉或者调解,如果是协商不成的话,那么可以搜集证据,到法院提起一个民事诉讼, 来要求对方承担相应的人死案赔偿 。
据法律人士介绍,频频发生的坠井事件,凸显城市在井盖管理上还不完善,缺乏机动性,甚至忽视危险的存在。正定新区发生的坠井事件,管理人员如果能及时加盖井口,及时设立警示标志,或者添加安全网,或许不会发生这样的惨剧。随着调查的深入,记者发现,在我们省会街头,还存在不少张口的深井,上面的井盖要么破损,要么丢失,看起来十分危险,如果这些井盖得不到及时修复,那么谁也无法保证,如此惨剧会不会再次发生。
这是昨天下午,记者在外贸街和丰华路交叉口看到的一幕,路面上俩井盖已经松动,不少车碾轧上去,发出响声。姚师傅介绍,这种情况已经有很长时间了,但是一直没人管。据姚师傅介绍,别看外贸街不长,但是问题不少,除了交叉口两个井盖外,这边还有个井盖缺了一个角,一些老人小孩在这里走的时候不小心就可能崴到里面去。 省二建宿舍同样如此,一个热力井盖十分松动,轻松就可以挪动。同样,在省粮食局宿舍的这个不好界定产权单位的井盖,也让居民十分担忧。
根据国务院2014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其中第二十六条第二款写明:排水管网窨井盖应当具备防坠落和防盗窃功能。不过,记者注意到,一些井盖明显不符合要求,记者从相关部门了解到,市区共有十几万个井盖,涉及供水、排水、热力、电力、燃气、交管、通信等多个行业,共有产权单位18家,分布在省会大街小巷的快慢车道和人行便道上。虽然说上面有产权单位,但却并没有联系方式,相关部门也缺少联动,比如说外贸街和丰华路交叉口的井盖,记者拨打12319城管热线,却得到这样的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