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利剑斩污”行动期间,对全市火电企业实行“以热定电”,最大限度减少发电量。除承担居民供暖和保民生等重点任务的生产线外,全市所有钢铁、水泥、焦化、铸造、玻璃、陶瓷、钙镁行业全部停产。对全市制药、化工、包装印刷、家具等行业实行清单式管理,原则上所有挥发性有机物生产工序全部停产,因特殊情况不能全部停产的,需报经市政府批准实行限产减排。非承担居民集中供暖任务的20蒸吨及以下燃煤工业锅炉、燃煤茶浴炉及花房、畜牧生产设施等未采用清洁燃料的燃煤设施一律停止使用。凡是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涉气企业一律停工,非民用燃煤设施一律停用。
未经市政府批准,主城区及县市区建成区一律禁止建筑物拆除、道路开挖、混凝土搅拌及土石方、喷涂、焊接、切割等具有扬尘和有毒有害气体排放的施工作业。所有房建工地须采用密目网从底到顶全密闭防尘措施。以柴油为动力的工程机械一律不得使用。未经市政府批准,市区三环内、各县市区建成区、新华区学府路(友谊北大街—柳荫街)段,24小时禁止建筑垃圾运输车辆通行。全市所有露天矿山、采砂、石材加工、砂石料加工等行业全部停工停产。
行动期间,主城区实行单双号限行(全天24小时,含周六日及节假日),限行期间城市公交车免费乘坐。报经省政府批准后,全市所有行政性机关及事业单位实行“朝九晚五”错时上下班制度。
该市要求,各县市区对辖区范围内的所有停限产企业、施工工地及其他重点污染源,都要明确一名县级领导和一名乡科级领导分包,并实行24小时专人驻厂(场)监管制度。严厉打击焚烧秸秆、垃圾、树叶、杂草及烧山、烧荒等露天焚烧行为。严厉打击偷排偷放、超标排放以及群众举报和媒体曝光的违法违规施工、黄牌货车违规行驶、应急响应措施落实不到位等问题。
行动期间,该市将组成17个工作组,分别由一名县级领导带队,进驻省控点所在县市区开展工作,重点督导检查各项措施落实情况。实行大气污染防治调度令制度,并确保做到令行禁止。对各县市区PM2.5年均浓度下降率考核目标实行“一票否决”,凡出现“不降反升”的,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一律认定为不合格,并对相关领导予以问责。
该市还将实行违法排污企业黑名单制度。将存在偷排偷放问题的企业列入黑名单,并加大检查频次。把企业是否达标排污作为审办信贷业务、用地审批的重要依据。对大气污染防治违法违规行为实行有奖举报制度,凡举报查实的,给予一定经济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