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7日,我市制定下发《关于开展利剑斩污行动实施方案》,重拳出击,利剑斩污,特别是继保定,衡水实行机动车单双号限行以后,推出了单双号限行措施,进一步改善大气环境质量。
自接下来的11月17日至12月31日45天的时间里,主城区实行单双号限行,限行期间城市公交车免费乘坐。
以下为实施方案细则。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
关于开展利剑斩污行动实施方案》
9月中旬以来我市连续出现多个重污染天气,在全国74个重点城市排位持续倒退,完成全年PM2.5浓度下降10%的考核任务极其艰难。为扭转这种被动局面,市政府研究决定,利用从现在到年底仅有的45天时间,全市开展一次大气污染防治利剑斩污行动,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1、确保2016年PM2.5年均浓度不出现“不降反升”问题,并力争完成省政府下达的PM2.5年均浓度下降10%的目标任务;
2、确保到年底前不出现AQI日均数值500以上的“爆表”天气。
二、实施时间
2016年11月17日至2016年12月31日。
三、工作措施
1、对火电企业实行“以热定电”,最大限度减少火电企业发电量。
2、除承担居民供暖和保民生等重点任务的生产线外,全市所有钢铁、水泥、焦化、铸造、玻璃、陶瓷、钙镁行业全部停产。
3、对全市制药、化工、包装印刷、家具等行业实行清单式管理,原则上所有挥发性有机物生产工序全部停产。特殊情况不能全部停产的,需报经市政府批准实行限产减排。
4、非承担居民集中供暖任务的20蒸吨及以下燃煤工业锅炉、燃煤茶浴炉及花房、苗圃、蔬菜大棚、畜牧生产设施等未采用清洁燃料的燃煤设施一律停止使用。
5、凡是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涉气企业一律停工,非民用燃煤设施一律停用。
6、未经市政府批准,主城区及县城建成区一律禁止建筑物拆除、道路开挖、混凝土搅拌及土石方、喷涂、焊接、切割等具有扬尘和有毒有害气体排放的施工作业。市住建局负责尽快出台具体实施方案,所有房建工地须采用密目网从底到顶全密闭防尘措施。以柴油为动力的工程机械一律不得使用。
7、未经市政府批准,市区三环内、各县城建成区、新华区学府路(友谊北大街—柳荫街)段,24小时禁止建筑垃圾运输车辆通行。
8、全市所有露天矿山、采砂、石材加工、砂石料加工等行业全部停工停产。
9、主城区实行单双号限行,限行期间城市公交车免费乘坐。
10、报经省政府批准后,全市所有行政性机关及事业单位实行“朝九晚五”错时上下班制度。
11、严查“黑加油站(点、车)”,严禁销售低于国五标准车用汽、柴油及普通柴油。
12、各县(市)、区对辖区范围内的所有停限产企业、施工工地及其他重点污染源,都要明确一名县级领导和一名乡科级领导分包,并实行24小时专人驻厂(场)监管制度。市属基础建设工程由市直牵头部门驻场监管。
13、严厉打击焚烧秸秆、垃圾、树叶、杂草,烧山、烧荒等露天焚烧行为。
14、加大对省控点的管控力度。各县(市)、区在大气污染治理上要与主城区统一标准,要进一步提升精细化管理水平,突出做好扬尘治理、秸秆垃圾禁烧、型煤推广、淘汰劣质煤、打击偷排偷放、严管重点污染源等工作。市环保局(气水办)要对明显高于国控点平均浓度值的县(市)、区分析查找原因,对工作落实不力的,给予严厉问责,切实解决省控点浓度值长期高于国控点平均浓度值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