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通小区:业主私改地暖每年取暖费多收50%?
“我是银通小区的业主,把家里的暖气片改成了地暖,供热公司要多收50%取暖费,这合理吗?”日前,银通小区李女士反映,她家原来安装的都是暖气片,为达到更好的取暖效果,她将自家暖气改为地暖。前不久,供热公司要多收她家50%的取暖费,“说是罚款,却没说罚款期限,如果我不交,就不给我家供暖!”
昨日,记者联系了为银通小区供热的富奥热力公司,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按照《石家庄市供热用热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擅自改动供热管道、增设散热器或者改变用热性质及居室原有保温结构。“私自将家里的暖气片改为地暖结构,违反了供热用热的规定。如果管道改造不合理,甚至会影响整栋楼取暖。”她说,安装地暖以后,耗热量增大,可能会影响邻居家取暖效果,“多收50%的取暖费不是罚款,而是改地暖后,用热多,供热成本增加,需要多支付费用。”
海龙花园东区:开发商私加暖气致业主家暖气不热?
海龙花园东区4号楼1单元的业主贾力(化名)来电反映说,小区开发商存在私自延长暖气管道的现象,导致他们1单元一些业主家暖气不热。
据贾先生介绍,他2008年入住该小区,没多久就发现小区里私盖了一栋二层小楼,还安装了暖气,“这个二层小楼既是物业人员的宿舍,也同时对外出租。”由于他们4号楼1单元本身处于这栋楼的供暖末端,再加上开发商延长供暖管道,影响了4号楼供暖效果,“去年我们这栋楼一些业主家室温也就十三四度。”
昨日,小区物业一位张姓负责人答复记者说,东区二层小楼是规划的物业办公用房,交房时开发商已经建成,并不存在业主所说的私自延长供暖管道并安装暖气的问题。同时,他承认4号楼1单元一些业主家确实暖气不热,“有些我们也查找不出原因,有两户是因为安装木地板铺设塑料布所致。”他说,物业今年对小区供暖设施进行了改善,希望能提升供暖效果。此外,海龙花园分为东区和西区,西区今年已经实施“一管到户”,热用户需持热费卡缴费,东区也会逐步完成“一管到户”,物业也会向供热公司递交申请。
市供热管理中心:单位或个人私接私改供热设施将受罚
昨日,记者就此事咨询了市供热管理中心,一位工作人员表示,按照《石家庄市供热用热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实施下列行为:(一)擅自接管用热;(二)在室内供热设施上安装排水阀、换热装置、放供热管网水;(三)擅自改动供热管道、增设散热器或者改变用热性质及居室原有保温结构,擅自开阀供暖;(四)擅自在供热管道上安装管道泵;(五)破坏供热计量器具准确度;(六)其他妨碍供热设施正常运行和影响供热的行为。”
此外,该条例中第五十条规定“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实施妨碍供热设施正常运行和影响供热行为的,由供热用热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个人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他说,同时,如果有热用户想要改变原有的供热设施,需向辖区供热单位递交申请,申请通过后方可改动,如若私接私改妨碍供热设施正常运行和影响供热行为的,都将按规定受到相应处罚。至于暖气改造后,按何标准收费,这个暂无规定,由热用户和供热公司协商解决。
金马小区:旧管道未封堵 试水淹了1楼住户家
这两天,裕华区金马小区腾飞园正在暖气试水,业主郝先生和邻居家不幸被淹,“小区‘串改并’施工的管道接口还没封好就试水,结果一楼住户家都不同程度遭了殃!”
郝先生说,7日上午10时许,他发现地下室的供暖管道开始突突地往外冒水,经过检查,水是从改造前的旧供暖管道中流出来的。原来,该小区今年进行了暖气“串改并”改造,施工基本结束,新的供暖管道安装后,旧管道尚未拆除,也没有进行封堵,试水的时候,旧管道里竟然开始往外冒水。
“因为水是从地下室的供暖管道里冒出来的,所以,受影响的都是1楼住户,涉及小区好几十家。”郝先生说,事发后,一楼住户开始想办法封堵旧管道,直到当天14时许,他家才封堵住出水口。“我家从客厅到卧室,积水有1厘米深,一些家具也被泡了。”郝先生认为,供热公司和施工单位应承担一定责任,“供热公司试水前也没有张贴通知提醒,而且旧管道施工单位咋没有给封堵呢?”
据悉,为该小区供热的是国电投供热公司,一位工作人员记录下了记者反映的问题,表示会去调查了解此事。昨日,郝先生说,在记者的协调下,负责为该小区进行“串改并”改造的施工人员已经对整个小区旧供暖管道、回水管道阀门以下部分进行切断,并加了盲板,杜绝主管道中的水再流进单元楼里。
世纪康城:热力管道井漏水 两住户家里被淹
近段时间,新华区世纪康城小区几栋楼陆续开始试水。昨日,17号楼3单元业主王先生来电说,试水期间该单元热力管道井漏水,导致同一楼层的两家住户均被水淹,损失严重。
王先生说,7日下班回家后,他的爱人首先发现漏水问题,水是从管道井里流出来的,随后流到他和邻居家的客厅、卧室,甚至连地下室通道里也灌了水。“等到晚上9点多,供热公司人员才上门,说下午他们来检查过,发现过滤器旁边的水堵脱落导致漏水,已经复原。”王先生说,由于漏水时间过长,他家及邻居家地板、家具被长时间浸泡,都出现不同程度的破损,就赔偿事宜,双方出现分歧。“物业说管道井已经移交给供热公司了,供热公司说漏水处在截止阀以内,产权归个人所有。可是管道井的钥匙在供热公司手里,产权怎么就成个人的了?”眼看着今年刚铺的木地板被浸水,王先生和邻居苦不堪言。
就此问题记者咨询了市供热管理中心,工作人员表示,按照相关规定,单元楼内最后一个阀门是公认的产权分界标志,阀门以外属于共用部分,由供热公司负责,阀门以内属于个人产权,归业主所有。试水期间,业主应在家中留人看守,出现问题由供热公司人员及时处理,而以上问题中双方行为都欠妥。她会将问题上报相关部门,进行调解。
(燕赵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