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为保障廊坊市区供热管网施工期间道路交通安全、畅通和大气污染治理需要,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廊坊市公安局决定于11月1日至12月31日每天7:00至20:00与北京市、天津市机动车(含临时号牌)同步限行,星期一至星期五每日限行两个机动车车牌尾号,顺序为5和0、1和6、2和7、3和8、4和9,机动车车牌尾号为英文字母和汉字的按0号管理。届时,廊坊市区北环道、东环路、南环道、西昌路、光明西道、西环路合围区域(不含上述道路)以内道路都将实施限行措施。途经廊坊的大型货车严禁进入和穿行廊坊市区。限行期间市区公交免费乘坐。
10月27日,保定市政府办公厅发布通知称,自当日12时起,解除重污染天气黄色应急响应,但继续与北京市、天津市同步执行机动车尾号限行措施,终止时间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