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记者 杜慧 卞静 马英娟
“我2010年在祥云国际买了一套房想留给儿子结婚住,说是2013年交房,可现在孙子都出生了,还没拿到新房钥匙呢。” 昨日,陈先生给本报新闻热线打来电话,反映购房遭遇延期交房的问题,他因此郁闷不已。
昨日,陈先生讲述说,他于2010年购买了祥云国际东二区的一套期房,按要求交付了60%的房款,并与开发商签订了一份购房合同,约定交房日为2013年5月30日。2011年,开发商又通知缴纳剩余40%房款。“那次去交钱,开发商还上调了房价,每平方米涨了一千多元。”陈先生虽然对此不满,但为了顺利要到房子,还是按要求交了费。
然而,到了约定交房日,开发商却无法按时交房,并与业主签订了第二份购房协议,约定2015年9月30日交房。
可到了2015年9月,对方仍未如约交房,并再次更改合同,陈先生说,购房合同更改了两次,交房遥遥无期,他用尽一生积蓄买房,原本是打算给孩子结婚用的,现在孙子都出生了却还没住进新房,他直呼“郁闷”!
当天,记者以“业主”身份联系上该房地产售楼处,一位工作人员称,房子迟迟没有交是因为资金不足一直停工,此事目前正在协调中,需要等等。当记者询问需要等多久时,她表示“并不清楚”。
就延期交房一事,河北俱时律师事务所宋毅律师表示,如果该楼盘不具备预售许可证,根据现行法律法规以及政策规定,买卖合同无效;如果该楼盘具备预售许可证,开发商一而再再而三地拖延交房,购房者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要求解除合同。在此提醒广大购房者,购房前一定要仔细核实开发商资质,是否符合国家规定具备预售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