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岁姑娘徐某,在邢台县某村饭店打工期间结识男子赵某,一段交往后同居。
2015年6月,徐某告诉赵某自己怀孕了,激动万分的赵某打算求婚。徐某称怀孕期间做产检需要很大一笔费用,问赵某能否给她一些钱。赵某当即回家拿了一万元钱给小徐。
其实,徐某根本没有怀孕,她看赵某人挺老实,加上自己手头有些紧,就想弄点钱花。得手后的半年多时间里,她多次编造父母亲住院急需用钱、结婚需要置办婚礼、母亲不同意他们交往、母亲生病去世需丧葬费等理由先后骗取赵某钱财总计99000元。每次从赵某手中骗来钱后,徐某就找朋友大吃大喝或者打麻将赌博,肆意挥霍。
对于婚期赵某催促多次,徐某一推再推。在朋友提醒下,赵某暗暗留心徐某的花销后,得知自己被骗,最终向公安机关报了案。
经公安机关查明,徐某父亲早已去世,其母并未去世。更荒唐的是,2015年11月两人交往期间,徐某与他人登记结婚,但仍隐瞒真相继续骗取赵某钱财。
2016年10月25日,邢台县人民法院以诈骗罪,依法判处徐某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2万元,责令其退赔受害人赵某损失99000元。(本报记者 冀文龙 通讯员 赵增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