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原产地保护产品,是指产品生命周期中符合绿色环保、低碳节能、资源节约、生态健康要求,并具有原产地特征和特性的良好生态型产品。它是生态产品与原产地标记的有机融合,融入了“品牌”、“可追溯”和“知识产权”等因素。“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原产地产品”的标志是知识产权,代表一个主权国家的形象,受到国际和国家行政的保护。获得该保护的产品更易赢得消费者认可,产品品牌和附加值将得到大幅度提升。
邢台检验检疫局高度重视生态原产地保护工作,将其视为落实生态文明建设、促进对外贸易发展、破解技术性贸易壁垒的具体举措,多次会同河北检验检疫协会深入河北金凯牧业公司,解读政策、帮扶指导,并按照《原产地标记管理规定》及其实施办法、《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评定通则》等有关规定,指导企业从质量管理、职业健康、产品安全、社会责任、节能环保等方面完善措施,确保企业顺利通过了考核,使之成为河北省首个取得生态原产地保护的禽类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