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介绍,我省将结合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开展,为65岁以上老年人提供健康管理服务。对社区的高龄、重病、失能、部分失能以及有特殊困难家庭的老人,提供定期体检、上门巡诊等服务。同时,不断规范为居家老人提供的医疗和护理服务项目,将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对于非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需求,可通过社会购买、第三方保险、居民自费等方式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其他医疗机构购买。
我省还明确提出,完善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合作机制,强化对养老机构医疗卫生服务的支持力度,鼓励有条件的综合医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按照有关规定就近在符合条件的养老机构内设医务室。同时,将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纳入区域卫生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鼓励符合条件的养老机构开展医疗服务。
截至目前,我省医养结合工作已投入2.1亿元,拉动社会资本投资35.5亿元。各级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机构进一步融合,与养老机构签约服务的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701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244家,二级以上综合医院72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