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要求,各级环境执法人员要借助大练兵活动,熟练掌握各项环保标准和法规,迅速准确认定企业是否在取缔范围内;执法人员要深入一线,排查每个村落、每个可疑项目,切实做到排查无盲区无死角;对确定的“十小”企业,要严格依法依规采取措施进行取缔,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修改取缔标准;各地“十小”项目排查和取缔名单要向社会公布并报河北省水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针对“十小”企业难取缔、易反弹的情况,河北提出,要完善机制,提升监管能力,持续开展取缔和规范工作,不断扩大取缔成果,严防死灰复燃。对取缔“十小”企业不力的地区,河北省有关部门将进行通报并对相关人员进行问责,同时,还将暂停区域内涉水行业建设项目办理审批、核准和备案手续。
即日起至12月16日,河北省环保厅将成立督导检查组,对各地“十小”取缔工作进行检查,重点针对没有认真履行相应职责、组织不力、不执行规定和标准、隐瞒不报等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