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按要求改造和新建民居有奖补
按照省委、省政府安排部署,今年全省将建成100个美丽乡村片区,到2020年实现美丽乡村全覆盖。为引导农民建设美丽乡村,今后,农民按照《河北省美丽乡村民居设计方案》要求改造和新建民居的,原则上给予1万元至4万元奖补;进行厕所改造的,按照每户300元标准奖补;使用新型炉具的,按照每户700元奖补。
禁煤区实施电代煤、气代煤有补贴
近日,省政府出台《关于加快实施保定廊坊禁煤区电代煤和气代煤的指导意见》,为改善生态环境和提高生活质量,到2017年10月底前,禁煤区完成除电煤、集中供热和原料用煤外燃煤“清零”。禁煤区实施“电代煤”“气代煤”将能享受到一系列补贴支持政策。
农村危房改造和灾后农房恢复重建有补贴
省住建厅近日印发通知,省统筹因灾倒损住房恢复重建救助资金和农村危房改造资金,根据各地因灾倒损农房恢复重建、农村危房改造的实际情况,安排补助资金如下:
(一)对受灾较重地区的资金补助 石家庄、邢台、邯郸市受灾较重的县(市、区),以及其他受灾较重的重点乡镇农房重建补助,由已下达的因灾倒损农民住房恢复重建救助资金对D级重建户每户补助1万元,对C级修缮加固户每户补助1000元,对B级修缮户每户补助1000元,其余省级补助使用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
(二)对阜平县、涿鹿县赵家蓬区的资金补助
阜平县因灾倒损农房重建补助标准执行受灾较重地区的补助标准。同时,对阜平县其他危房改造户、涿鹿县赵家蓬区农村危房改造继续给予重点支持。阜平县、赵家蓬区农村危房改造应参照建筑节能示范户标准进行改造。(三)对其他地方补助标准 省整合中央补助资金和省级补助资金,按照国家级和省级贫困县每户平均补助10900元、其他县(市、区)平均补助10000元的标准安排补助资金。原则上,新建住房每户补助1.3-1.7万元,维修住房每户补助2000-6000元。由县(市、区)结合当地实际,整合相关资金,根据新建维修农房的具体情况以及经济贫困程度,确定当地具体补助标准。
季节性休耕有补助
近日,省农业厅、省发改委等9部门联合印发《2016年度耕地季节性休耕制度试点实施方案》,提出今年我省将试点实施季节性休耕 181 万亩,重点在地下水超采区的廊坊、保定、衡水、沧州、邢台、邯郸市的 55 个县(市、区)组织实施。补助标准为实施季节性休耕的农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组织等每年每亩补助500元。
草原生态保护有补助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实施意见》提出,实施国家新一轮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将我省兴隆、滦平、怀来、涿鹿、赤城县纳入新一轮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实施范围,构建和强化京津冀一体化发展生态安全屏障。利用中央财政资金,按照每年每亩75元的标准给予禁牧补助。
高层次人才来河北就业有补贴
河北省健全完善高层次人才引进若干措施,加大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引进力度,对引进的驻冀工作院士,省财政给予每人1000万元科研经费补贴和200万元安家费;引进的国家“千人计划”专家等高层次领军人才,每人给予200万元至1000万元科研经费补贴和100万元安家费;对海内外顶级高层次人才团队带技术、带成果、带项目来河北省创新创业和转化成果的,省财政给予500万元至2000万元支持资金。
同时,河北发挥协同发展优势,以京津为重点,鼓励高校、科研院所、企业通过挂职兼职、技术咨询、周末工程师等方式,柔性会聚国内外人才资源。为河北省提供智力服务的高层次人才,省财政视贡献情况对用人主体给予10万元至50万元的引才补贴。
高校毕业生创业、培训有补贴
近日,我省公示省级机关2016年11件惠民实事。其中提到毕业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初次创业,可申请不超过3年的社会保险补贴;稳定创业6个月的毕业生,可享受每人5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毕业生报名参加技能培训,按实际培训课时,每人技能培训补贴额最高2200元。
“985”“211”毕业生到承德工作有补贴
承德市政府面向海内外发出“史上最强”人才引进计划。对于博士后、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以及“985”“211”院校对口专业毕业生,将一次性分别给予3万、2万、1万元和5000元的特殊生活补贴。另外,“985”“211”院校毕业生,当地财政部门还将在五年内,为每人每月发放1000元的房租补助,共计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