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宗人关某某,2002年因盗窃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同年11月份还在缓刑期间的他,因抢劫、抢夺、盗窃被判处有期徒刑20年。
2016年5月9日,关某某因减刑被释放。然而,释放后的他不思悔改,仍存不劳而获心理。8月19日14时许,他在邢台东站,恰巧碰到正在停车的黄女士。发觉黄女士为独自一人后,关某某便起了歹心,偷偷绕至黄女士身后并打倒,威胁不能呼喊。
见黄女士被自己吓住,关某某便用随身携带的胶带将黄女士捆绑、推到副驾驶的位置。而后驾驶着黄女士的车行至偏僻处,不仅拿走了她随身携带的金银首饰,又迫使她说出银行卡密码,抢劫金额达6万余元。
抢劫得手后,因怕黄女士报警,关某某遂起歹心,用手将黄女士掐死,将尸体及车辆进行了焚烧,而后潜逃到石家庄。毁尸灭迹后的关某某本以为可逃避法律惩处,却不想法网恢恢,最终于9月1日被本市警方抓获归案。
目前,关某某已被批捕,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当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