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协作小组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京津冀大气污染防治强化措施(2016-2017年)》,将我省保定、廊坊市京昆高速以东、荣乌高速以北与京津接壤区域以及三河市、大厂回族自治县、香河县全部行政区域划定为禁煤区,要求到2017年10月底前完成除电煤、集中供热和原料用煤外燃煤“清零”。禁煤区涉及保定、廊坊市18个县(市、区),包括1个城市建成区、14个县城建成区(含404个城中村)和3345个农村(约105.4万户)。目前,建成区集中供热率仅为60%左右,农村采暖仍以分散燃煤为主,居民生活质量差、区域大气污染严重。
“电代煤”用户采暖期可选择执行峰谷电价
按照《意见》,农村“电代煤”,实施户内采暖设备购置安装。为鼓励使用低谷电,主要推荐选用蓄热式电暖器。
《意见》明确了对农村“电代煤”的支持政策。按设备购置安装(含户内线路改造)投资的85%给予补贴,每户最高补贴金额不超过7400元。支持房屋保温修缮,由县(市、区)根据农户需求,申请节能示范、危房改造、美丽乡村建设、移民搬迁等专项资金,统筹给予一定补贴支持。
给予采暖期居民用电0.2元/千瓦时补贴,每户最高补贴电量1万千瓦时;给予配套生活用气补贴,按照每户每年保供8罐LPG(15公斤/罐),每罐给予50元补贴。补贴政策及标准暂定3年。
“电代煤”用户采暖期可选择执行峰谷电价,非采暖期可不选择执行峰谷电价;“电代煤”用户不再执行阶梯电价。
“气代煤”每户每年最高按1200立方米给予补贴
根据《意见》,农村“气代煤”。由保定、廊坊市组织各县(市、区)通过招标等方式,选择有资质、有实力、有业绩、气源有保障的供气企业,采取“宜管则管”“宜罐则罐”方式实施。
具备从天然气管网接气条件的农村,实行“宜管则管”。不具备从天然气管网接气条件的农村,实行“宜罐则罐”。
测算“气代煤”后户均新增采暖用气量,参照燃煤成本,核定每户每年最高按1200立方米给予补贴。
《意见》明确对农村“气代煤”的支持政策。按燃气设备购置安装投资的70%给予补贴,每户最高补贴金额不超过2700元。
给予采暖用气1元/立方米的气价补贴,每户每年最高补贴气量1200立方米,由省、市、县各承担1/3,补贴政策及标准暂定3年。
“气代煤”用户不再执行阶梯气价。给予建设村内入户管线户均4000元投资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