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颁发全省首张“多证合一”营业执照,为全省改革开启了序幕。10月1日起,我省将全面实施“多证合一”改革,实现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统计登记、公章刻制备案和社会保险登记证“多证合一、一照一码”。这是我省继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后的又一次企业登记制度改革。
据介绍,此次“多证合一”改革主要是通过工商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相关部门的数据对接、信息共享,以“数据流转”代替“企业跑办”,构建更加便捷、高效、优质的市场准入平台,进一步便利企业注册、减轻企业负担、提高行政效能。
改革后,企业注册登记更加简便。新设立企业在办理相关登记注册时,只需填写“一张表格”,向工商部门“一个窗口”提交“一套材料”,就能拿到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不必再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办理社会保险登记证。但是,在产生用工后30日内,要依法及时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职工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已领取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的企业,无需重新换发营业执照。尚未换发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的企业,可以随变更、换照等登记一并换发,原社会保险登记证不再收缴。
“多证合一”改革范围包括全省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含分支机构),个体工商户暂不纳入此次改革范围。按照国家工商总局等四部委意见,将从今年12月1日起实行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两证整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