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历史上第一次对换卡偷逃高速通行费作出判决,最终涉案司机因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宣告缓刑1年,并处罚金2万元。案件侦破过程如下:
2015年11月承秦高速公路管理处稽查人员在日常稽查摸排中发现,一辆冀H牌照的黑色众泰小型轿车涉嫌多次利用换卡的方式,偷逃高速通行费。
查明情况后,承秦处向双桥公安分局报案。公安局刑侦大队在接到承秦处报案后,立即组织警力在承秦高速沿线路口布控,对该案件涉案车辆及犯罪嫌疑人实施抓捕,当场抓获犯罪嫌疑人1名,并在车上搜出多张高速公路通行卡。
2016年8月26日,双桥区法院对庞某偷逃高速费案件作出一审判决,公诉机关指控嫌疑人连续多月偷逃高速公路通行费10430元,因数额较大,其行为已经构成诈骗罪。经过法院审理,犯罪嫌疑人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宣告缓刑1年,并处罚金2万元。涉案司机表示服判,未在规定时限内提起上诉。
本案是承德首例对偷逃通行费行为作出判决,此案的审理和判决对今后类似行为的侦查、立案、起诉都具有非常重要的参考和借鉴意义。 (闫富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