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表彰我省在中小学教育教学中作出突出贡献的教师,鼓励广大中小学教师长期从事教育事业,经研究决定,授予胡书军等258名同志特级教师荣誉称号。各市、县(市、区)政府和教育部门要通过多种形式,宣传特级教师的先进事迹,推广先进经验,充分发挥其示范带头作用。希望获得特级教师称号的同志模范做好本职工作,不辜负党和政府授予的崇高荣誉,谦虚谨慎,再接再厉,为我省教育事业的改革和发展作出新的贡献。获得特级教师称号的教师,以省政府名义颁发《特级教师证书》,其特级教师津贴从批准之日的下一个月开始发放,每人每月300元。公办学校特级教师津贴所需经费,按照隶属关系足额列入同级财政预算,纳入财政工资统发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