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规定(试行),监督内容重点是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遵守政治纪律、贯彻落实上级重要工作部署、加强作风建设、科学决策重要事项和干部任用等情况。具体包括是否严格遵守党章和党内其他法规,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严格按照上级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部署要求履行“一岗双责”职责,将党风廉政建设与本单位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是否下力推动作风建设,抓早抓小,紧盯“四风”新动向,驰而不息预防和纠正“四风”等五项内容。监督的方法措施主要包括日常监督、决策监督、定期报告、广泛收集基层群众监督信息、发出履职督办卡、谈话提醒、提出纪律检查建议等七种。
同时,依照规定(试行),针对党组、行政领导班子及内设机构、直属事业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到位以及工作中存在的廉政风险隐患,经驻厅纪检组研究,提出纪律检查建议,指出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督促其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勤政廉政建设,改善行政管理、提高行政效能、降低廉政风险。
驻省国土资源厅纪检组通过多种形式的监督,真正做到精准监督、规范执纪,对驻在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开展起到有力的推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