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指出,为深入推动“放、管、服”改革,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优化营商环境,形成经济发展的持续内生动力,经研究论证,省政府决定,再取消下放73项省政府部门行政权力事项,其中,取消26项,下放47项。
公告要求,各级各部门要抓紧做好取消下放事项的衔接落实工作,并从行政权力的事项管理、流程、服务、受理场所、监督检查等方面,全面规范行政行为。要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特别是涉及安全生产和维护公共安全的,要进一步细化措施,明确责任主体,创新工作方式,提高监管效能。要及时调整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行政许可中介服务事项目录,并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