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大型货车、中型货车、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全天24小时禁止在市区道路行驶;
二、除上述车型以外的机动车实施工作日高峰时段区域限行交通管理措施。
(1)限行时间:
工作日每天7:00-20:00
(2)限行范围:
市区北环道(云鹏道、桐万路)、东环道(创业路、原郊区快速路东段)、南环路(原郊区快速路南段)、西昌路(南延)、光明西道(廊涿高速引线)、西环路(原郊区快速路西段)合围区域以内道路,不含合围区域以外的外围环线道路。
(3)限行措施:
按照五组机动车车牌尾号实施限行,分别为:
星期一限行机动车尾号分别为1和6;
星期二限行机动车尾号分别为2和7;
星期三限行机动车尾号分别为3和8;
星期四限行机动车尾号分别为4和9;
星期五限行机动车尾号分别为5和0;
机动车车牌尾号为字母或汉字的,按“0”管理。